索 引 号: 13502/2025-01281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加强网约车行业规范管理,统筹兼顾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夯实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主体责任,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编制了《承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1月30日,国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进行了修订,同时因《承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到时效,按照工作安排,对《承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省相关网约车管理政策,学习借鉴省内其他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办法》。按照《承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一是广泛征求行业代表、社会和部门意见。多次组织出租车公司及平台代表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市政府官网面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征集建议,同时,向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同步征求意见。二是召开听证、论证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约车平台、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驾驶员、有关行业专家等代表分别召开听证会和论证会。三是对修订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及专家论证工作。四是开展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办法》修订情况
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共七章四十条,除法律责任章节(涉及行政处罚)不在我市《办法》中体现,其余章节修订后均与国家对应。修订后的《办法》将原来的四十九条调整为三十六条,条理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职责更加明确、概念更加准确、语言更为规范、更符合国家的规范和要求及目前网约车发展现状。
新《办法》中有十四条内容对国家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办理相关证照的申报条件、流程、服务标准进行了细化;二是明确车辆准入标准,对车型、轴距、排量、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进行了要求;三是办法中对涉及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要求,对网约车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和附则六章,共三十六条,重点内容如下:
(一)科学规范网约车发展。根据国家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同时借鉴外地注重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引领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稳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
(二)推动巡网融合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在《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约车不得以巡游方式运营,巡游车可以在遵守网约车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以网约方式运营。既符合社会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又确保市场运力充足,实现出租汽车市场的融合发展。
(三)明确车辆准入标准。一是燃油燃气车型轴距不小于2675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型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车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纯电续航里程不少于100公里。二是使用现有车辆,车辆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到申请之日不超过3年。三是对车辆技术标准、外观、保险额度等条件进行了具体规定。
(四)强化部门协同监管。网约车行业管理涉及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发改、公安、网信等部门,《办法》中明确了各部门在网约车审批和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