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3-28159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4-12   17时36分 浏览次数:


近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承德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我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现状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可作为综合性避难场所的用地共计7 处(不包括山地公园),用地面积 34.05 公顷。通过调查分析, 现状可作为避难场所的主要为公园绿地和广场;其中,综合公园2 个,滨水公园 8 个,口袋公园 33 个,专类公园 1 个,广场 4个,共计 48 个,总用地面积 175.34 公顷。

参考中心城区“七普”人口数据,城镇人口 60 万人;不计大庙镇、上板城镇、偏桥子镇等镇区人口,城市建成区现状人口57.5 万人,紧急避难人口为常住人口70%,避难人口40.25 万人,短中期避难人口为常住人口 15%,避难人口 8.63 万人。

依据现状用地面积结合实际调查、影像对比,确定现状人均指标,有效避难面积约 70.14 万平方米,则人均避难场所面积为1.74平方米,与国家标准(人均面积 2.0 平方米)存在差距。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目前,我市尚未有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2021年,政府办公印发了《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承市政办字〔202128号),对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是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将我创新探索和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固化,弥补制度空白,解决存在问题,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的需要。

三、《实施方案》起草的思路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重点界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概念、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规范了规划建设工作、明确了管理维护措施。在实施上力求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二是坚持统筹安全和发展,努力提升抵御灾害综合能力;三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避难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安置;四是坚持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效能。

四、目标任务

通过科学规划,结合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应急避难场所为主的灾时人员防护体系。达到“平时灾时”统筹兼顾,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协调发展。

充分结合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室内公共场馆、人防工程等设施规划建设防灾避难场所形成“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三级避难场所体系。城市临时应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指标达到2.0平方米以上,满足中心城区70%人口避难需求;固定应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指标达到3.0平方米以上,满足中心城区20%人口避难需求。

五、建设方式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结合利用城市已建或规划新建的大中小学校、公园绿地、大型公共场馆和公共空间等场地场所进行。根据相关场地场馆设施条件和规模,采取直接设置、配建设置、融入新建等方式建设。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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