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2-31558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2〕7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2022-10-04   11时39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市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承德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依据《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承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承德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取得长足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有力维护了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面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1.资源总量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4525个(不含部队医院),较2015年增长21%,其中医院9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9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8个;实有床位25493张,较2015年增长39.9%,其中医院1827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582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38张;卫生人员27147人,较2015年增长50.21%,其中医院16344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742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53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2015年相比,分别从5.16张2.31 人1.65人增长至7.6张3.48人3.3人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从2015年的1.08人增长至2020年的3.1人,居全省领先。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23689台,总价值34.73亿元,较2015年增长70%。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十余个专项预案,组建紧急医学救援等5个类别21支应急队伍(260人),构建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市203乡镇卫生院、2474村卫生室全部完成乡村一体化法人、财务、药械、业务等“十四统一”管理。9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要求,能够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全市31二级以上医院与51京津医院开展合作16医院纳入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16医院纳入三地临床检验结果互任试点4医院建立软硬镜微创医疗中心。京津冀医疗卫生协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多次得到省市领导肯定。创建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国家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区)1个国家级优秀健康促进县(区)、1个省级优秀健康促进县(区)、1个省级健康促进县(区)、2个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医院、5个省级健康促进优秀医院

3.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召开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巩固9个县市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新建国医堂106个,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9个市县中医院为龙头,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3个乡镇卫生院、10个县级综合医院、6个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枢纽、2452个村卫生室为网底、342个社会办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

4.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提高至人均74元。健康扶贫深入开展,大病集中救治、重病兜底救治率达到100%实现村卫生室村医全覆盖,贫困群众基本医疗得到根本保障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2015年的12.45/10万3.86‰4.76‰降至2020年的8.34/10万2.08‰3.25‰。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项制度”,提高计生特困家庭扶助金标准。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全市医养结合覆盖率达80%1个医院获河北省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4个单位成为安宁疗护省级试点,工商银行、滦平县鸿福护理院被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建立1个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培训基地,2个大学生青春健康俱乐部,6个亲情关爱活动阵地,帮扶救助计生困难家庭416户,此项工作在全省会议做典型发言。

“十三五”以来,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区域资源分布不均衡,资源结构有待优化;临床诊疗总体水平不高,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服务效能偏低;医防融合不够紧密,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短板;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供给不足,保障能力不强;中西医未实现优势互补、协同治疗;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偏低,缺少统筹协调机制。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市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国内环境。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出新期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鼠疫、炭疽等传统烈性传染病威胁仍然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我市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构建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重大机遇。一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城市的“三区两城”发展定位,为“十四五”时期我市全面建设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发展方向与强大动力。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承德“高铁新时代”的到来,将有效破解承德长期以来交通“瓶颈”制约,实现与北京“同城化”,打通承德对接高端市场、高端科技、高端人才的“大通道”,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便捷流动。三是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全面推进,为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有效破解健康管理难题,提高全民整体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撑。这些重大机遇与承德生态、区位、资源、文化等优势叠加放大,将全面推动承德融入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对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承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围绕全面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总目标,突出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城市的“三区两城”发展定位,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有效扩容,均衡布局。坚持扶优扶强,扩大优质医疗资源;坚持均衡布局、精准下沉,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在区域间科学配置,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平急结合,医防融合。统筹平时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求,提高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坚持医防并重,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完善工作协调和业务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完善中西医协同机制,推动中西医药互鉴互补。加强县级中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扩大三级甲等中医院数量,建设区域性中医诊疗中心,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

改革创新,提高效能。坚持改革和创新并进并重,强化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推进软硬件配套建设和协同发力,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弹性和韧性,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效率、运转效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组织领导等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三区两城”发展定位相匹配的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总体持平,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迈上更高层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十四五”时期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75

累计增长1岁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公共卫生

3

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76

0.83

预期性

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5

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数量(个)

56

60

预期性

6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7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发热诊室)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医疗服务

8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7.60

8.47

预期性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48

3.95

预期性

10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30

4.29

预期性

11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0.39

0.54

预期性

12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10

3.93

约束性

13

医护比

1:0.95

1:1.09

预期性

14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06

1:1.60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15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79

0.81

预期性

16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1.14

1.11

预期性

1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国医堂的比例(%)

73.7

100

预期性

重点人群

健康服务

18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17

4.50

预期性

19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57

≥60

预期性

三、总体布局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统筹规划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跨区域服务和保障能力。按照“三区两城”发展定位和“建强医院、建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牢专业公共机构”发展思路统筹设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资源优化调整和共享利用。

(一)机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1.医院。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

1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按举办层级分为省办及以上医院、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

省办及以上医院。省办医院主要向省级区域内提供急危重症、疑难杂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设置省办综合医院1个,即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根据国家安排部署为省办及以上医院发展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市办医院市办医院主要向市级区域内居民提供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结合实际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康复、传染病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设置市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即承德市中心医院市办三级甲等中医院1个,即承德市中医院市办专科二级医院4个,即承德市第三医院、承德市妇幼保健院(承德市儿童医院、承德市口腔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市办二级专科医院1个,承德市康养医院;改扩建承德市第三医院业务用房

“十四五”时期省办、市办医疗机构设置及编制床位表

医疗机构

2020年实有床位数(张)

“十四五”期间医院床位调整计划

2025年规划

编制床位数(张)

承德

医学院附属医院

2400(本部1200、南院区1200)

依据《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院南院区内部调整优化,增加床位500张。

2900

承德市

中心医院

958

不增减床位

958

承德市

中医院

449

改善中医院救治条件,医院内部调整优化,增加床位51张。

500

承德市

第三医院

272

于院内改扩建业务用房,增加传染病床位128张,购置诊疗设备及开展信息化建设。

400

承德市

妇幼保健院(承德市儿童医院)

123

不增减床位

123

承德市

口腔医院

0

不设置床位

0

承德市

精神病医院

300

不增减床位

300

承德市

康养医院

0

新建集医疗、养护、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于一体的康养医院,规划设置床位200张。

200

合计

4502


5381

县办医院县办医院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康复医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在县级区域内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2)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检验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

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设置1个标准化建设的政府举办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对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至10万居民规划设置1个政府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人口不足3万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遍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居民小区卫生站。2000人(含)以上的小区设置1个卫生站,不足2000人的按照“就近相邻、每2000人至少设置1个”的原则联合设置。参与居民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对重点风险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协助进行发热人员转运;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基本医疗等任务。

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传染病报告监测等工作。

诊所门诊部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举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急救中心(站)、血站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市级1个、县级11个),“十四五”期间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合理界定功能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防治结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除承担保健、医疗工作任务外,还应当协助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技术推广及对下级机构的指导、检查和评价等工作,应当与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关系,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建立技术协作机制。市、县级各设置1个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急救中心(站)急救中心(站)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政府办急救中心(站)按照市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至20公里合理布局。市设置急救中心,视具体情况在急救中心下设立若干急救分站,距主城区较远的市辖区应设置急救站或急救站点。有条件的县(市)应设置独立急救站,条件尚不完备的县(市)可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县级急救站。现已设置市“120”指挥中心1个、县“120”指挥救治分中心10个,“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市急危重症救治中心5个、基层急救站213个。县“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覆盖率达100%,计算机智能化调度系统配置率达100%。每5万常住人口配备1辆急救车,每百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

血站。中心血站承担规定范围内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和血液储存质量控制与评价等职责全市设置中心血站1个,各县(市、区)至少分别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

4.其他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健康管理机构、美容医疗机构等,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鼓励发展康复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等,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康复中心。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床位

适度合理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优化床位结构,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盘活床位存量,提升使用效率,实行分类管理,提高床位使用质量和效率。

1.床位规模扩大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床位总体规模,适度调整高水平高质量公立医院床位配置,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院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和结构,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开展家庭病床服务。2025年,承德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8.47张,其中医院6.4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6张。

在床位规模总体增加的前提下,结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比等指标,合理确定床位总量。综合考虑各县(市、区)资源差异、人口密度、床位使用率和区域均衡性,分类制定各县(市、区)床位配置指导标准。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指导标准


单位:张/每千常住人口


地区

2020年

2025年

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承德市

7.6

5.64

1.96

8.47

6.41

2.06

双桥区

10.67

10.09

0.58

11.89

11.47

0.42

双滦区

8.98

7.98

1.00

10.01

9.07

0.94

营子区

8.89

7.40

1.49

10.12

8.41

1.71

承德县

7.96

4.68

3.28

8.87

5.32

3.55

兴隆县

5.51

3.57

1.94

6.14

4.06

2.08

滦平县

6.73

4.87

1.86

7.50

5.53

1.97

隆化县

6.97

4.55

2.42

7.77

5.17

2.60

丰宁县

7.09

4.99

2.10

7.90

5.67

2.23

宽城县

7.90

5.83

2.07

8.80

6.63

2.18

围场县

7.07

4.75

2.32

7.88

5.40

2.48

平泉市

6.00

3.81

2.19

6.69

4.33

2.36

2.床位结构。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肿瘤、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其中,全市传染病救治床位按照不低于160张床配置,200万人口为基数,每增加50万人口增设30张床位。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床位使用功能,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床位资源急慢分开。

3.床位使用质量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实行统筹调配。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规划编制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开放床位数超过规划编制床位数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杂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高于8天。

)人

围绕建设既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又与“三区两城”发展定位相匹配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个发展目标,合理确定人力配置标准。

适度提高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大幅提高护士配置标准,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95人4.29人,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1人。同时,为更好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将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的配置标准细化分解至各县(市、区)。


全市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指导标准


单位:人/每千常住人口

地区

2020年

2025年

执业(助理)

医师数

注册护士数

执业(助理)

医师数

注册护士数

承德市

3.48

3.30

3.95

4.29

双桥区

6.14

7.21

5.55

6.06

双滦区

3.02

3.56

4.67

5.10

营子区

3.58

3.80

4.72

5.16

承德县

2.72

2.13

4.14

4.52

兴隆县

3.27

2.44

2.86

3.13

滦平县

3.04

3.01

3.50

3.83

隆化县

2.80

2.76

3.62

3.96

丰宁县

2.90

2.51

3.68

4.03

宽城县

3.37

2.88

4.11

4.49

围场县

3.05

2.33

3.67

4.02

平泉市

3.03

2.42

3.12

3.41

加强儿科、精神科、康复、老年医学、护理、药学等紧缺人才培养,到2025年,全市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医师数达到4.00人,每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人10万常住人口康复医师数达到8.00人,每10万常住人口康复治疗师达到12.00人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适应社区基层首诊和家庭医生守门人要求,合理提高基层人员配置标准,到2025年,全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合理提高专业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常住人口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不低于0.3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1.35人;妇幼保健机构每万常住人口1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置床位数1:1.70的比例确定临床人员数;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参照有关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

根据国家、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坚持总量控制、严格准入、有效使用原则,坚持梯度配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比重。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上级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影像机构,鼓励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和检验中心,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资源共用、共享机制。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及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配备承担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移动CT、聚合酶链式反应仪、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

)技术

1.医疗技术。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技术项目,大力扶持包括内镜和介入等微创诊疗技术发展,逐步实现内镜和介入诊疗技术县域全覆盖。鼓励开展多组学、3D生物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等医学前沿技术的研究。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

2.临床重点专科。按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往前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均衡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有序跟”的新模式,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普外科、中医妇科,承德市中医院康复科、老年病科等国家级重点专科为基础,继续发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市办三级医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增强普惠性专科建设。重点加强1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省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办医院和县办医院为基础,重点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原则上,每年建设5个市级专科建设项目。市直医疗单位加强与省部级医院的合作,开展双向转诊、技术交流协作、网络协诊、专科联盟等业务,借力提升专科技术水平,争取在专科能力提升方面取得突破。

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县办医院为基础,综合考量县域患者外转等因素,聚焦本地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神经、心血管、呼吸等专科防治能力,推广新技术和诊疗新模式,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原则上,各县(市、主城区外市辖区)每年至少保障1个项目。

3.医学重点学科。着眼卫生健康发展建设需求,立足自身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坚持医教研三位一体,遴选一批省级医学重点学科进行重点建设。经过1至2个周期的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围绕血液内科、皮肤性病科、病理科、全科医疗科等学科,打造一批省内领先水平的医学重点学科。

)信息与数据

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遵循“制度先行是保障,统一标准是前提,强化应用是关键,互联互通是核心,业务协同是目的”的原则,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促进智慧医疗和健康大数据应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1.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到2025 年,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承德“健康云”,形成跨部门、跨县区的卫生健康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二级以上医院要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其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90%,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80%,二级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70%;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各级各类专科医院可根据业务情况酌情调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实施县域医疗远程诊室项目。

3.新兴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坚持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进一步提升远程医疗应用系统,拓宽远程医疗服务范围,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缓解边远地区和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为基础,建设我市的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完成与人社、医保、“满意承德”、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系统平台的对接,多码融合及公共卫生业务联动等内容实现缴费、就医、医保结算、健康查询、健康管理、疫情防控等全流程服务。

4.信息安全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措施,提升网络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重要网络、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多面统筹,建牢公共卫生体系

坚持“平结合防治融合”,聚焦防控、救治、支撑三大关键领域,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医防协同,建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以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医院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功能,健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强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基础实验室检验检测、重点疾病监测、辖区公共卫生、健康信息收集分析等职能,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加强对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措施实施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职能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购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合理布局全市实验室检测网络,“十四五”期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至少1个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市、县(市、区)配备移动检测车。依据国家标准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

(二)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

1.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完善市、县(市、区)、乡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传染病医院和传染病专科防治机构建设,提升传染病综合救治能力和应对新发再发传染病的诊断处置能力。市推进传染病医院建设。(市、区)依托一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推进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疫情发生时按标准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所有儿童、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合理预留改造提升扩容空间,加强应急物资、防护用品等的储备和配置。

2.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以胸痛、卒中、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严重创伤及急性中毒等急危重症救治为切入点,统筹市县乡村医疗救治资源,建立四级医疗救治网络体系,充实设施设备、救护车辆、急救队伍,打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市依托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承德市中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81医院建设4个紧急医学救援站,县依托11个县(市、区)医院建设10个紧急医学救助点,组建4个市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和10个县域基层综合应急分队承担区域内突发事件的现场伤病员医学救援处置、转运和接收救治等任务。“十四五”期间规划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81医院、承德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本单位专业优势,分别成立胸痛、卒中、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严重创伤和急性中毒等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开展多学科会诊,提高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效率。(市、区)医疗机构根据自身专业优势分别建立相应的危急重症救助点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备役”制度。

三)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支撑保障

1.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挥调度、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机制。动态调整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指南,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分级分类组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重大疫情应对和处置能力培训演练。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政府专项储备、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储备、动态更新、统筹调配、分级保障的物资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设施预案,依法可征用公共建筑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教。推进社会救援组织、民间救援等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应急。

2.提升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人群、区域协同、医防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监测协同,充分发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构建全域监控和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全面改善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提升疫情发现和处置能力。

提质扩容建强医疗服务体系

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市办、县办医院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争创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争取打造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省级高地,推动重点病种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向群众身边延伸。

(二)布局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以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为龙头,承德市中心医院、承德市中医院为支撑,以加强专科建设为重点,提升服务能力,形成市内医疗高地,打造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可以充分发挥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推动区域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稳步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的医疗技术团队,促进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推进市办医院建设

1.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在严格控制医院单体规模基础上,按照“一院多区”发展模式,推动市办公立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严格控制一级医院数量,中心城区不再新增一级综合医院,市域内不再新设置50张床位以下的一级综合医院。依据需要,城市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城市二级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疗、专科服务、老年护理和康复等功能。优先发展精神、儿童、肿瘤、康复、眼科、医疗美容等专科医院。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城市医院,特别是三级甲等医院,通过学科合作、合作办院、建立分院或独立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等形式,持续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加快形成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县(市、区),县(市、区)医院下沉乡镇的梯度格局,健全“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由综合实力强的市办医院牵头,区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参加,构建城市医疗集团,通畅双向转诊服务,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

(四)推进县办医院建设

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和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程,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在提升县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儿科、妇产科、老年病科等学科建设补齐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推动(市、区)至少有1个(市、区)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施“强县计划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一批县办医院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将滦平县中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强化县办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全科医生、适宜技术、医学装备等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县域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供给。

专栏2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市办医院扩容工程。支持承德市康养医院承德市第三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县办医院提标扩能工程。人口规模50万以上的县力争有1个县办公立医院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

3.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推进以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为龙头,承德市中心医院、承德市中医院为支撑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六、深化提升,建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运行机制体制,巩固完善乡村一体化“十四统一”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上医工程”,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卫生综合管理、医疗服务、急诊急救、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能力,扎实筑牢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网底

(一)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级

按照打造“15分钟生活圈”的目标,优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与布局,提高服务可及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急诊急救、儿童保健与儿科常见病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能力,加强医防融合,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网底功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门急诊服务量占比有较大提升,有能力开展的技术和项目不断增加。

1.深化乡镇卫生院建设2025年,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支持服务人口多、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并逐步打造成县域医疗次中心。强化特色专科建设,拓展医疗服务功能,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实现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等5个科室全配备,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断50种常见病、多发病打造管理好、技术好、服务好、环境好、评价好的“五好”乡镇卫生院。

2.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025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规范科室设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能力。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力争创建获评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3.深化社区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申报创建社区医院;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设备提档升级,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提升“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综合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区域内居民住院需求。

4.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2025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社区服务站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科室设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能力。

5.深化居民小区卫生站建设。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对小区卫生站统一管理,规范小区卫生站管理运行,全面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网底。

6.深化村卫生室建设。巩固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后备乡村医生培养,逐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巩固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整体水平,全面落实“十四统一”管理,构建“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的发展格局。

(二)提升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

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实现“哨点”功能。服务人口较多的中心卫生院加快推进发热诊室建设,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设置临时留观室(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扎实开展排查、健康、应急等指导工作,严格登记报告、临时隔离、转送就诊等环节,加强宣传指导、居家观察管理、跟踪随访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专栏3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2.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支持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成为县域医疗次中心。

3.社区医院建设。支持“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开放床位30张,床位使用率7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社区医院;加强社区医院特色科室建设。

4.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负压救护车,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在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设置临时留观室(点)。

5.“上医工程”。利用3—5年时间实施“一铸两推五建五提升”,即筑牢新时代医魂;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立分级诊疗、人才培养、疫情防控、医师下基层、医务人员关爱保障五个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卫生综合管理、医疗服务、急诊急救、中医药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五项能力。

七、传承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强化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服务体系再优化、能力再提升、特色更明显,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等领域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更为凸显,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推进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2025年,基本建立以市(市、区)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县级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承德市中医院科研能力,将打造成市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实施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康复科、治未病科等建设项目力争所有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滦平县中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持1、2个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中医院水平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比例达到90%。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实现全覆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二)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建设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提升各级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做强中医内科、骨伤、肛肠、妇科、儿科、治未病科、康复科、皮肤科、眼科等特色专病专科,推广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培育推广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强化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提升临床治疗效果。探索建设中医药疫病防治体系,强化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规范化建设,加强传染科、急诊医学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发挥中医药传统优势,提升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建设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开展“万人西学中”项目。积极推进京津医院与我市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科联盟、“名医入承计划”、名老中医传承推广等工作。做好市级名中医评选工作和省级名中医、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工作。继续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遴选推荐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承德市中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毕业后教育。提升市级中医医院科研能力,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四)强化中医药产业支撑

坚持“标准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道地中药材优势,加快中药企业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实现中药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实现新突破,着力打造京北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高地,进一步完善我市道地优势中药材主栽品种的种子种苗标准、种植标准和产地初加工标准,提高中药材质量水平。推进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道地优势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仿野生栽培及野生抚育种植基地。

专栏4 中医药体系建设项目

1.中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进滦平县中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鼓励1-2个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2025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

2.中医优势专病专科建设项目。滦平县中医院完成“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

3.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持续开展“万人西学中”项目,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做好省级名中医推荐工作,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特色人才、基层人才。实施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八、优化供给,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提升婴幼儿照护、妇幼健康、老年健康、康复服务、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健康教育、职业健康、血液供应保障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托育服务能力

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服务供给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扶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大对农村、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和指导,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增加普惠制托育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0个。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互联网+托育”发展,开发公益课程,开展在线育儿教育等服务。

(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健全以妇幼保健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1.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支持承德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力争达到二级标准,到2025年,承德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3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规范综合医院产科、妇科、儿科建设,着力建设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妇产、儿童专科医院。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妇产医院。市县级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设新生儿科。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名,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加强生殖专科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

2.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81医院、承德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到2025年,至少建设1个市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县(市、区)均建成至少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3.构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缺陷儿出生。推进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设,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报送、项目管理等工作。市推进产前诊断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筛查中心和听力障碍诊断中心建设,县(市、区)推进产前筛查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均不低于95%,各县(市、区)至少有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三)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建立完善由老年(病)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组成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连续服务。

1.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引导现有机构转型、转建等形式建设老年(病)医院。市建设老年医疗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医院,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建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有1个老年疾病诊治能力突出、具有区域广泛影响的老年(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全市85%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用,指导开展老年期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将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我市至少建成1个护理院。

2.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医养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上补充(增设)医疗或养老功能,以及邻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共营或签约服务的形式,逐步提高社区助医、健康指导等服务覆盖率,打造具有特色的社区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推动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签订合作协议,设立诊所、医务室等,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定期医疗巡诊、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各县(市、区)打造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中心与村卫生室开展协议服务的基层医养结合试点,实现资源共享

(四)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以康复医院、综合性医院康复科、康复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因疾病、损伤导致的功能与结构障碍、个体活动以及参与能力受限者提供有效的康复医疗服务

1.推进康复机构建设。科学统筹区域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新建或改造一批康复医疗机构(含中医康复医院),合理增加康复医院数量。我市至少要建设1个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支持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加强康复中心建设,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医疗门诊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中心。鼓励建立康复专业医联体。

2.优化康复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诊疗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类医院康复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

(五)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建立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能力。

1.健全精神疾病防治体系。精神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精神科重点收治重大、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开展精神疾病稳定期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推进精神专业临床重点专科和疑难病症诊治中心建设,加强精神亚专科建设。完善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家庭组成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7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建设专业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2.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及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面向基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对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医疗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依托精神卫生中心成立各级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六)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

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七)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

健全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推进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中心)为主干,完善市、县(市、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系统内技术资源,依托条件较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矿山、化工、冶金、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设立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构建行业(领域)、市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网络;充分发挥职业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市级并向重点县(市、区)、乡镇延伸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技术支撑网络。建设市职业病防治院。

(八)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

加强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本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建立血液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血液安全监管。继续加大血液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推进集中化检测工作,依托中心血站开展血液集中化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质量,降低检测成本。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血液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血液质量安全和调配管理。开展血液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监测报告和专家研判工作制度,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血液安全风险。提高突发公共事件血液应急保障能力。加强血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5 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项目

1.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示范单位,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支持开展公共场所母婴室标准化建设。

2.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实现全市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孕妇应筛尽筛。持续开展孕期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有效防止智力低下和聋哑儿出生。

3.老年健康服务工程。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4.康复中心服务能力提质工程。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康复中心。组建市级康复医疗专家库,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治疗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康复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

5.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九、强化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人才建设

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认真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设置。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在统筹卫生编制总量内,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探索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长效机制,加大基层、公共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医教协同,建立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卫生健康人才在数量规模、专业类别、培养层次、区域分布等方面供需平衡。加强公共卫生和全科医学、儿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大幅提高护士配置标准,医护比达到1:1.09,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责。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对继续医学教育的投入保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必备内容,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与年度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称职务晋升相衔接。

(二)完善投入机制

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提高紧缺人才薪酬。落实对中医类医院、传染病、精神病、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健全各级财政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财政对托育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完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医疗救助拖底保障功能,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水平。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三)促进科技创新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技术研究暨成果转化重点项目,深入推进医学成果转化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技术突破,促进数字化医疗服务普及推广,推进医学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交叉融合,加速健康产业变革发展。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技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精密智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疫苗接种与追溯管理、传染病动态监测与管理等公共卫生数字化应用。

(四)强化医联体建设

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强化医联体建设,推动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1.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承德市中医院牵头,桥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加强集团内机构间沟通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以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级医疗机构为牵头医院,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鼓励实力强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医共体内人员、财务、药械等统一运营管理,建成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水平。

3.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落实国家、省对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指标监测,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支持市办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加强县办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

十、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政府责任,把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河北承德行动建设任务要求,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绩效等考核。建立问责制,推进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系列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本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床位等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细化到各县(市、区),规划市办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并按照属地原则,统筹规划行政区域内省办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负责组织县级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上位规划,结合地实际,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划县办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明确各项卫生资源的配置标准、配置规模,合理控制资源总量,并按照属地原则,统筹规划行政区域内市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提请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论证的方式,做好本级规划的专家论证工作。

(三)强化协调联动

卫生健康、发改、财政、人社、医保、自然资源和规划、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编制实施市、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部门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医教协同机制,会同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人社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用地;医保部门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设置。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四)做实监测评估

(市、区)分别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规划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和约谈,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目标如期实现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30日印发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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