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0-2396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编制原则和目的
承德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落实意见》的编制,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0〕25号)要求,在基本原则框架和各项主要工作内容上与国家、省保持了一致,同时结合《承德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承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内容和时间节点。
通过《落实意见》的实施,全面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快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落实意见》解读
《落实意见》主要涉及6大项重点工作和23小项工作内容,紧紧围绕“2个严格”、“3个加强”、“4个强化”和“5项举措”开展。以“2个严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即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化工园区管控。以“3个加强”突出重点环节管控:即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以“4个强化”推动责任落实:即强化法治措施、强化失信约束、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以“5项举措”全面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即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范技术服务、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安全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
现从以下6个方面解读《落实意见》:
1.严格治理整顿,强化风险管控。一是精准排查治理隐患,对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实施精准排查评估,制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二是加大“四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搬迁转型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做强做优一批)实施力度,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化工企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等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2.严格源头管控,强化全链条监管。一是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市级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高风险化工项目联合审查制度。二是严格化工园区管控。严禁新批新上化工园区,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力争保留全市三个化工园区。三是严格重点环节监管。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管控,编制全市油气输送管道发展相关规划,强化高后果区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
3.严格依法治理,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法治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加大对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4.夯实基础保障,强化科技支撑。一是推动安全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提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三是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能力。一是健全执法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推动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二是研究出台稳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政策措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采取遴选、招录、调入等方式优化专业监管人员队伍,实现危化监管监察在职人员的专业人员比例达75%。
6.保障措施。为确保《落实意见》顺利实施,意见提出2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健全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台账管理,每季度向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每半年通报、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落实意见》与省《若干措施》细化和增加的主要内容
1.第(三)项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中增加“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等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已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未取得规划、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建项目手续不全的,一律停止建设;项目建成后,未经环保、安全、消防等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一律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在对现有装置进行安全、环保、节能等升级改造时,一律不得增加品种、产能”。目的:结合为期2年的《承德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建设项目规划、环保、安全等前提条件,并加强环保、安全、消防等验收管理,与省保持一致。
2.第(七)项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管控中增加“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严格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培训教育考核,强化各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从业资格必查、驾驶资格必查、通行证明必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必查等措施。”、“对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运输液化气等液态烃车辆及其罐体要加强安全检查,并根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严禁超期使用、超量超载、超速超压、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等内容。目的是汲取6月13日浙江温岭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3.新增第(十一)项强化危化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目的是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4.第(十七)项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增加“2022年底前,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实际应急救援需要。
5.第(二十二)项强化组织领导中增加“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
6.第(二十三)项强化督导检查中增加“每季度向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得力、不及时、不到位的,每半年通报、约谈主要负责同志”,以便更好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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