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19-12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件编号: 承事管办1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及应急值守纪律的通知
2019-08-05   11时47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及应急值守纪律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近日,省、市纪委先后对各地各级各单位工作纪律、纠正“四风”、应急值守等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为进一步严肃我局工作及应急值守纪律,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召开本部门全体人员会议,就加强工作纪律提出具体要求,坚决杜绝出现迟到早退、上班打游戏、上班流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日中午饮酒、空岗旷工等违规违纪现象,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副处级以上领导请假的及其他工作人员请假需局主要领导审批的,将请假条统一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呈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在请假期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拟离开承德市的,必须提前向局党组报备,报备申请统一送交办公室,办公室呈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承德市。

二、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要切实抓好精文减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三公”经费支出、调查研究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不仅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队伍,监督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问题。要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要狠刹吃喝之风、奢靡之风,党员干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餐饮、娱乐、健身等活动;一律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向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一桌餐”或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严禁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公款高消费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地方土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企业或由老板买单;严禁公职人员及亲属违规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一般不得参加亲属以外的婚庆活动;严禁工作日中午和值班、带班期间饮酒;同城部门、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宴请,同城内从事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用餐;公务活动中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严禁不按规定标准缴纳住宿费、餐费。机关党委(纪委)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

三、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工作制度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带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带班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熟知带班职责和工作程序,遇有紧急突发事件重大事项要迅速报告,严格按程序办理。

带班领导因工作或个人原因无法在岗带班的,要及时协调同级别的相关领导代行带班;值班人员因工作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值班时,自行协调同级别的同志代其履行值班职责。带班值班人员替换的,要提前告知办公室备查。同时,请年休假、病假、事假超过5天以上的带班领导,将不再安排带班,其请假审批情况需提前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将重新排列带班值班表,按既定顺序顺延进行替换。值班干部请假超过1个月的,将不再安排值班,请假审批情况提前告知办公室。没有告知的,将按既定顺序排列带班值班表,如被检查到不在岗带班值班情况的,责任自负。按照局党组要求,办公室会同局机关党委(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带班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每月不低于2次,督查结果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对违反值班纪律的上报局党组追责。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114723___9(承事管办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及应急值守纪律的通知7.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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