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19-1202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件编号: 承车改组办〔2019〕2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2019-08-05 11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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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车改办:
目前,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除个别保留车辆“三化”、取消车辆拍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以外,其他车改工作均已按时完成。为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公车管理,经常检查北斗定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出入库记录和运行轨迹是否正常、公务用车标识是否正常等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确保车辆正常运行。要建立健全公车派遣、审批、使用登记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车辆管理责任人员,所有车辆均由各单位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派。车管员要做好公务用车出入
库登记,记录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并实行“一车一账、单车核算”,按月公示车辆运行费用,所有车辆费用报销均需附《公务用车派车单》。
二、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停驶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双休日和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停驶。确因工作需要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动用公车的要填写《公休日公务用车派出单》,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未履行签批手续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
三、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利用1周时间,对本地区所有保留公务用车标识化情况、信息化录入情况、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及运行轨迹、北斗定位系统运行及北斗定位设备安装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逐单位逐车进行核查,对违规派车、私自拆除北斗定位设备、车辆标识涂抹不清等问题,及时上报同级纪委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各县(市、区)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经本县(市、区)车改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上报市车改办,联系人:李金戈,联系电话:15231689910。
承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附件:
114921___10-(承车改组办20号)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7.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