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2/2026-3421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6〕2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6年度承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需要,确需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三、承办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并根据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度承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承德市“十五五”钒钛新材料 产业发展规划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第四季度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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