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2026年5月25日至6月18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承德市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9月15日向承德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副组长李连兵通报督察报告,承德市委副书记、市长樊红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督察组有关人员,承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十四五”以来,承德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价值转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承德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筑牢京津生态屏障”殷切嘱托,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制度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深入推进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到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四年稳定改善;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入京津断面水质连续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及以上。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十四五”时期,累计营造林869.3万亩、修复退化草原122.3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有林地面积达3556万亩,占全省的47.08%。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绿色发展动能持续增强,自然资源资产估测总价值达3750亿元,累计实现降碳产品价值转化117万吨、6558万元,居全省首位;清洁能源电力总装机达2431.5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的93%,先后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承德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把配合做好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6年9月10日,督察组交办的229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201件,立案查处19起。
督察指出,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美丽河北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部分干部推进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单位对上级政策部署贯彻不彻底、执行不到位。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置监管不到位,潮河“缓冲带内现有农田不得施加化肥和农药”要求未严格落实。《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配套规划和工作机制未及时编制实施,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即开工建设,一些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的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个别县区在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时,弄虚作假、虚报整改进度。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责任压的不实,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控责任分工不明确,建筑渣土运输污染防控力度不足。非法驯养野生鸟类禁而未绝,双桥区仍然存在驯养、贩卖野生鸟类问题。
二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还存在短板。林地、草地监管力度偏软,未对侵占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滦平县、丰宁县、隆化县部分矿业企业违法侵占(破坏)林草地问题多发。矿山迹地生态治理不到位,部分矿山迹地治理工程未按期完成,有的迹地修复标准低、验收把关不严,修复治理效果差。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部分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实施尾矿库回采工程,有的山体被违法挖采造成林地、草地大面积破坏。
三是污染防控治理还有薄弱环节。矿业集中区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足,“绿色矿山”建设有所弱化,部分矿山企业开采、运输、储存环节未严格落实抑尘措施,矿区周边扬尘严重。工业企业环境监管还有漏洞,个别企业仍然存在未批先建、违规使用落后工艺设备、烟尘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粗放,有的养殖场户粪污无序倾倒堆存,有的养殖场违规使用土坑贮存粪污、利用暗管违法排污。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不及时问题,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四是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部分县区污水管网雨污混流,错接、漏损维修不及时,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或河道清水涌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鹰手营子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经常发生污水溢流问题。部分县区污水处理厂部分在线监测设备管理不规范,存在尾水超标排放风险。部分镇村集中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未正常运行或长期停运,有的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不规范,污水溢流直排。
五是“无废城市”建设存在明显弱项。承德市一般工业固废每年产生量近1.8亿吨,违规堆存处置问题时有发生。医疗废物处置存在安全风险,有的医废运输处置单位未取得资质违规运营、“未批先建”处置设施、设备故障违规生产,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不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目前仍有7个县区未建成规范化建筑垃圾消纳或资源化利用设施。部分县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机制运行不畅,向沟渠、路边、河滩倾倒问题多发。
督察要求,承德市要继续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锚定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定位,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守护好京津冀上游潮白河、滦河水质安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攻坚,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一体化保护,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承德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承德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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