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19/2026-34126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王金海:
本局于2026年8月20日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撤销事先告知书》〔(承)交危从撤告〔2026〕0005号〕。因对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许可撤销事先告知书》〔(承)交危从撤告〔2026〕000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前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你收到该告知书后,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请在法定期限内行使相关权利,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联系科室:承德市交通运输局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窗口,联系电话:0314-5890172,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许可撤销事先告知书》〔(承)交危从撤告〔2026〕0005号〕
0005.pdf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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