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24/2026-33730 |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避暑山庄旅行社:
本局于2026年6月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文综罚告字〔2026〕011-1号),因其他方式未能向你公司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文综罚告字〔2026〕011-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文综罚告字〔2026〕011-1号))。
联系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东楼321
联系人:裘洋、王菲
联系电话:0314-2078232
特此公告
附件: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文综罚告字〔2026〕011-1号.pdf
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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