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耕河湖精细化管护赋能生态提质
2026-05-27   09时02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马思稳,通讯员傅强)行走在全市大小河湖沿岸,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景致扑面而来。我市立足水源涵养与生态支撑的区域使命,以河湖长制为核心抓手,持续完善管护体系、创新治理机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各项工作,全力打造宜居和谐的河湖生态环境,持续为京津输送优质水源。河湖长制入选2022年度全国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治水创新经验连续五年获评水利部典型案例,市河长办获评全国先进集体,滦平县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小滦河、伊逊河、瀑河获评省级秀美河湖,潮河、茅沟河等26处河湖获评河北省星级幸福河湖。


筑牢责任根基,健全体系保障,是河湖治理行稳致远的关键。我市构建四级全覆盖河湖长组织架构,落实党政同责管理机制,市、县、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履职,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分管,村级“两委”干部驻守一线,全域河湖全部配备管护人员。同时,融合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多方监督力量,形成全链条监督体系,切实发挥河湖长制治理效能。全市累计设立河湖长4759名,实现河湖管护无盲区。十年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20万次,处置各类河湖问题5185个,签发河长令128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1556场,集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913处、碍洪隐患466处,有效规范河湖空间秩序。


统筹多方力量,搭建一体化协调工作格局。市、县两级挂牌成立河湖长制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统筹调度,水利部门负责日常运转,乡镇配备专职协调人员,纵向贯通形成统一高效的治水工作布局。累计开展督查1800余次,下发督办单据1357份,以严格督导推动问题整改落地。


完善法治制度,刚性约束守护生态红线。我市相继出台多部地方性法规,《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承德市滦河潮河保护条例》先后实施,《承德市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于2025年5月正式施行。配套制定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办法,创新奖惩激励、清单管理、容错追责等多项机制。

我市水系纵横交错,河流湖泊数量繁多,日常管护难度不小。为此,我市立足地域实际,大胆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多维度筑牢河湖生态防护屏障。依托人防加技防模式,打造智能化网格巡查体系。全域配齐河湖管理员队伍,落实薪资保障与考核奖惩制度,分片开展常态化巡查,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累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5200余起。全市布局1364处视频监控点位,建成14个生态监管平台,辖区湖泊以及大中型河流重点河段全部纳入智能监管范围,依托科技手段研判化解问题2608个,大幅提升管护效率。


推行行政司法联动,凝聚从严治水执法合力。组建生态综合执法队伍,落地“河湖长+派出所所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无缝衔接。执法人员先后巡查大小河流5213条、涉污企业209家,排查整治排污口36处、重点施工场地32处,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13件,下发检察建议229份,以法治手段震慑涉水违法行为。


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构建联防共治格局。市内建立水质会商管控机制,针对多处监测断面风险隐患,实行一断面一策精准管控。主动联动北京、张家口、内蒙古多伦等毗邻区域,签订生态共治合作协议,联合流域水利机构建立水库协同管护体系,多方携手开展联合管控执法。目前,全市23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出境河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或以上标准。


秉持预防为先、标本兼治的治理理念,我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全方位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不断优化河湖生态整体质量。严守水资源管控底线,守护源头饮水安全。我市严守水资源管理红线,完成14处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建成水量调度与应急响应系统。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地下水开采量均控制在既定标准内,水资源利用愈发节约集约。


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城乡水域面貌持续改观。我市实施三年百项治污工程,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380余公里,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1.8万吨。乡村治水同步推进,166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71.16%,全域村庄生活垃圾实现统一收运处置。全市完成282条河道范围划定,依托“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精准治理,累计解决各类水域重点问题565项。


坚持系统修复思维,稳步恢复河湖自然生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推进滦河保护、潮河廊道打造等重点生态工程,十年累计达标治理河道1714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00平方公里。如今,全市林地面积35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03%;草原修复成效显著,植被综合盖度提升至73.5%,绿水青山的生态底色愈发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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