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4/2026-33169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唐山市***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
2026-03-03   17时04分 浏览次数:

一、案件名称

唐山市***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接纳未成年人

二、案件情况

2026年1月26日,接到12345投诉称:唐山市***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接待未成年人后,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进行检查。举报人提供了相关视频资料,执法人员在该场所监控室内调取视频监控。根据视频资料和视频监控,举报人和该店负责人确认:唐山市***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接纳举报人女儿(未成年人)

三、法律依据

理由:《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四、处罚结果

唐山市***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单位

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六、处罚时间

2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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