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5-3225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承德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9-04   16时04分 浏览次数:

承市建202513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承德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基础建设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因灾受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制定县级细化工作方案,一并抓好落实。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承德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事求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农户主体、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目标任务

相关县区要对此次灾损农村住房中鉴定为B级、C级、D级的常住住房,逐户摸排农户恢复重建意愿,由农户、村“两委”、乡(镇)人民政府三方签字,建立到户台账,一户一档,明确恢复重建总任务。在恢复重建总任务中,鉴定为B级需维护的,鉴定为C级需加固的,要全部纳入2025年全省农房恢复重建任务,相关县区要及时组织好备工备料、协调工匠,按照能早尽早,能快则快的原则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保10月15日前完成维修加固,逐户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力争提前。鉴定为D级危房的,加快组织屋内物品清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拆除清运,必保10月底全部拆除完毕。对于重建的农户,统筹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快办理宅基地手续,统筹安排,分类施策,强化举措,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26年9月完工。

三、任务举措

(一)规范鉴定工作。灾损农房安全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对房屋场地、地基基础、外部整体、内部结构等进行全面评估鉴定,县级住建部门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作。技术人员应具备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鉴定表(报告)应有农户本人签字、鉴定人员签字、县级住建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加盖公章。如农户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第三方鉴定机构清单,农户可从中自主选择机构进行一次再鉴定。鉴定结果一致的,维持鉴定结论并公示;结果不一致的,由设区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立专家组及时复核,出具最终鉴定意见并公示。对鉴定为C、D级危房有人居住的,及时组织人员撤离,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二)优化技术服务。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设计、施工等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对农房恢复重建技术支持力度。要为农户提供安全适用、符合农民生活习惯、具有地方特色的设计方案。鼓励农户选用节能新型材料和装配式建造方式,对选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恢复重建农户,可以同时享受省级装配式农房试点补助资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为农户对接厂家,方便农户选择。要在基础施工、主体施工、主体完工等重要环节,到现场对农房建设进行具体指导,保障施工安全和建房质量。

(三)加强质量监管。县级住建部门指导所辖乡(镇)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及时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公布乡村建设工匠信息,推荐有丰富建房经验的施工队伍,为保障建房质量和提高建房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四)做好竣工验收。农房修缮加固或恢复重建完工后,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由县级住建部门会同所辖乡(镇)指导建房农户进行竣工验收;享受应急部门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由应急部门会同各乡(镇)指导建房农户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按照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做好一户一档台账管理工作。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恢复重建工作,瞄准农房恢复重建任务,倒排工期、强力推进,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如期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强化监督检查。相关县(区)要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应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动态掌握农房恢复重建进度,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房恢复重建任务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落实政策支持。相关县(区)要统筹农房保险赔付、自然灾害救助、危房改造补助等各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四)强化舆论导向。相关县(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发生负面舆情,加大对修缮、加固和重建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种办事程序的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户自力更生、重建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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