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5-319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2025-09-30   15时24分 浏览次数:

现将《承德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命令》)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承德市作为林草大市,森林覆盖率达60.3%,林地面积 3556万亩(占全省35.7%、京津冀地区32%),草地面积682.97万亩(占全省 25%),森林草原面积广阔、植被覆盖度高,火灾预防与生态保护任务异常繁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塞罕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承德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筑牢京津生态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与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有效遏制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风险,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防火命令》,进一步明确防火期、防火区划定及管控要求,强化各方责任,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制度依据。

二、主要内容

《防火命令》共九条,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键环节,明确划定范围、管控措施、责任体系及保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防火期与高火险期划定,明确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2026年3月1日至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阶段性防控工作提供时间依据。

第二条 防火区范围界定,规定全市林地、耕地、湿地、园地等区域【城市建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生活区除外】均为森林防火区,草原火险区为全国草原火险区划划定的区域,清晰划分管控空间边界。

第三条 严禁野外用火情形,明确防火期内防火区严禁吸烟乱丢火源、燃放烟花爆竹与孔明灯、烤火野炊、烧荒燎地边、非法狩猎、用火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6类行为,从源头遏制火灾隐患。

第四条 高火险天气管控措施,要求高火险天气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德市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发布命令采取封山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严格管理居民生活用火。

第五条 责任体系构建,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林草经营单位及个人的防灭火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

第六条 应急保障要求,规定各级各部门需制定应急预案、健全指挥体系与保障机制,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加强培训演练,确保火灾科学处置。

第七条 执法与宣传要求,要求公安、林草部门从严查处火灾案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 宣传方式与载体,新闻单位、教育部门、基层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意识。

第九条 值班与信息报送,明确各级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灾发生后严格按程序报告,统一由防灭火指挥机构逐级上报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险,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报警。



相关文件:承德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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