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17/2025-3215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025193号建议的答复
佟照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强化小区物业监管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关系到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市住建局作为我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市重点工作任务,针对物业管理的实际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加强行业管理为重点,采取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
一、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我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等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实施后,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高度,着力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健全配套制度,2024年出台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承德市商品住房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承德市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评办法》,物业服务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综合环境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市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二、健全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1.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结合物业行业排查整治和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随机方式对物业企业进行检查,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有项目的物业企业数的5%的要求,2024年全市共抽查物业企业118家,发现涉及问题企业6家,主要涉及消防通道管理、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公示等问题,相关检查情况均已由属地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2.建立住宅物业小区监督考核机制,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联合对物业小区进行监督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住宅物业项目给予以奖励激励;对不合格的物业小区采取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建议居民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程序解聘等方式予以惩戒。
三、开展物业行业排查整治
2024年开展了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由各级住建部门协调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对占用消防通道,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有关要求,未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的行为,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全市共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检查 125 次,查处物业服务项目 93 个,涉及物业企业 71 家,移交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违法线索 1 个。2025年开展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目前已排查物业小区1053个,整改问题1005个,物业投诉率同比下降13.02%;强化行业监管,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业主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四、提升小区环境品质
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整治提升行动责任主体,统筹推进整治提升工作,住建、民政、城管、公安、消防救援、双桥环卫等部门依照职责落实相关任务,整治内容一是美化住宅小区环境。内容包括花坛绿地整治、小区路面整治、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整治。二是规范住宅小区秩序。内容包括楼道通道整治、飞线整治、不文明行为治理、停车秩序规范、消防通道畅通和私搭乱建治理等。三是规范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公开公示相关服务事项。共检查有物业小区271个,发现问题230个,已全部整改完成。检查无物业小区308个,发现问题43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自2024年11月起对市区物业小区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每周通报、倒逼整改,住宅小区综合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五、强化正向激励
组织开展“美好家园”活动,各县(市、区)根据“美好家园”小区的原则要求、选树参考标准,通过开展美好家园”活动,引导各县(市、区)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多方参与、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重心向基层下沉,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2024年共产生典型案例7个。
六、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以及省住建厅和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围绕4方面问题,即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服务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攻坚,推动物业质量有效提升。目前,全市共排查住宅小区1053个,规范公共收益资金267.95万元,惠及居民55.42万户;为群众办实事407件(其中典型事例170件)。排查问题1005个,已整改1005个。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新增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强化标准化建设,修订《承德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出台我市好房子物业服务标准,配合市发改部门做好物业服务费调整工作。三是按照《承德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指导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监督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信用和招投标挂钩。四是积极配合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开展党建引领与组织工作,强化基层治理,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形成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机制。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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