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25-31421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河北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5-08-04   17时03分 浏览次数:

7月29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全省湿地保护、科学利用湿地资源,推进河北省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8章56条,重点对湿地资源管理、保护、修复、利用、监督保障等作出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拥有12种湿地类型,实行分类保护

从年初牛背鹭、赤嘴潜鸭、棉凫首次“光临”,到3月份3只丹顶鹤“歇脚”,再到7月份20多只东方白鹳成为“常客”,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越来越多,沧州南大港湿地持续擦亮世界自然遗产地名片。

这是河北省湿地保护工作一个缩影。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调研员张红梅介绍:“河北省是全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多样的地貌类型孕育了丰富的湿地资源。我国现有湿地类型13种,河北省拥有除红树林之外的其余12种湿地类型,具有类型多、分布广、生物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高等特点。”

“《条例》自2017年施行以来,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对湿地保护制度作出系统全面设计。”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李丹说,“为有效衔接上位法,适应湿地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亟须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基于河北省湿地保护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新修订的《条例》着力建立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细化有关部门职责,形成湿地保护合力。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负责;明确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明确湿地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对所管理湿地负责的具体事项。

据了解,按照重要湿地名录,目前,全省共确定1处国家重要湿地、15处省级重要湿地。全省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8处,湿地公园45处,初步形成了自然湿地保护网络。

《条例》结合河北实际,设置了湿地保护专章,要求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多层次保护网络,明确对湿地实行分类保护,对河流湖泊范围内的湿地、滨海湿地、城市湿地的保护作出细化规定。

加强资源管理,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

湿地不仅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系统,还是众多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繁衍和栖息之地,是十分富集的“物种基因库”。

加强湿地资源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实行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和名录管理,细化动态监测、湿地占用、临时占用等方面的事项;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库,为湿地保护相关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统筹发展与保护,规范湿地利用,也是《条例》修订的重要原则之一。《条例》鼓励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优先安排当地居民参与湿地管护;引导重要湿地周边地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采取定向扶持、产业转移等方式,推动绿色发展;推进水生植物多级利用、湿地碳汇价值转化,细化生态补偿措施。

科学推进修复,明确修复方向和重点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唐山市曹妃甸海草床生态保护修复案例入选。曹妃甸海草床是我国现存单种连片面积最大的海草床,也是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特别立足河北实际,对海草床修复、坝上淖泊治理、鸟类保护监测等进行重点规范,并细化了农业污染防治、有害生物防治、物种与栖息地保护等事项。同时,明确禁止开(围)垦、排干、擅自填埋自然湿地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近年来,河北省持续开展湿地生境修复、鸟类栖息地恢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工作,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提升,10处湿地被认定为“鸟类天堂”,全国水鸟同步监测显示,河北省水鸟种类比上年增加6种。

为科学推进修复,恢复湿地功能,《条例》按照坝上、山地、平原和沿海等区位特点和功能定位,明确修复方向和重点;对具备恢复条件的湿地,采取生境修复、污染治理、生态补水等措施,推进一体化生态修复;建立健全重要湿地的修复方案编制、修复验收、修复效果后期评估等制度,加强对湿地修复的监督。

此外,《条例》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区分违法情形、细化处罚标准;明确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的责任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配合义务。

推动《条例》更好落地实施,河北省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将推动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湿地保护责任,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一体推进、合力保护的工作格局。

来源 |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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