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8/2025-3134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申报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的公示
按照2025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申报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拟推荐平泉市申报“河北省人居环境奖”。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
平泉市人民政府
二、申报奖项
河北省人居环境奖
三、申报依据及主要工作成效
平泉市地处河北省东北部,素有“通衢辽蒙、燕赵门楣”之称。为冀辽蒙三省交界地,东与辽宁省的凌源市接壤,北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相连,西邻承德县,南邻宽城县。市域面积3294平方千米,总人口47.3万。近年来,平泉市贯彻创新、绿色、开放、协调、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一城三区”发展定位,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致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强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高人民生活居住水平,切实增强城市环境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力打造山川秀美、特色鲜明、富裕和谐的“经济强市、美丽平泉”提供坚强保障。平泉市先后获得全国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河北省双拥模范城、河北省环保模范城市, 3次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河北省县城建设样板培育县、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县等多项殊荣;城市建设连续5年进入全省前30强,被省政府评为县城标杆示范市。同时,平泉市政府牢固树立“建城市就是做民生”的发展理念,将以人为本作为城市建设的根本遵循,积极开展评选河北省人居环境奖工作,截至目前,建成区面积17.6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路网密度8.61公里/平方公里,城区人口增加到近20万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1.6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类水体比例达100%。随着“好房子”标准逐步落实,平泉市严格遵循“高度不超80米、密度不超30%”的规范。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100%,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已达82.48%,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率超20%。高峰期主干道机动车速度保持35公里/小时,平均单程通勤时间30分钟。各级各类学校均衡规划,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0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98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人均消费支出30 %。60 %人口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新市民(青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率达30%。全社会R&D支出占GDP的2.5%。历史建筑得修缮率达100%,空置率控制在0%以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化设置率100%,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1.05人/万车。2处消防站、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5 %,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同时95%的街道立杆与空中线路规整度。以上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河北省人居环境奖标准要求。
四、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平泉市申报河北省人居环境奖有异议,或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承德市城管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于收到的异议或意见,将由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核实处理。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承德市城管局
通讯地址:双桥区武烈路79-3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159716
电子邮箱:cdcgxqzd@163.com
五、其他
申报相关材料可联系承德市城管局或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查阅(联系方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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