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市空气质量实现近3年持续改善
本网讯(记者乔溪)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承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2,比2023年下降6.2%,主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8.0%,改善率全省第一,是全省唯一实现近3年持续改善的城市,优良天数321天,高出全省平均值(267天)54天,优良天数在全省排名第二,六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24年承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市2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均达到100%,连续3年保持全省最优,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321天,比2023年增加2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7.7%,比2023年上升5.5%。PM2.5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4.3%;PM10年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10.2%;SO2年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27.3%;O3年平均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3.7%;CO年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8.3%;NO2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8.3%,六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4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2,较2023年下降6.2%,全省排名第二。优良天数为32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7.7%,全省排名第二。
2024年,全市监测地表水国省市考断面27个,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与2023年持平,水质总体为优。其中,Ⅰ类水质断面7个、Ⅱ类水质断面11个、Ⅲ类水质断面9个,无劣Ⅴ类水质断面。15条河流水质全部达到优良水质标准,总体水质状况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全市共设2个市级饮用水源地、12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与2023年相比,双峰寺水库水源水质由Ⅲ类提升至Ⅱ类,水质状况明显改善,其余点位无明显变化。
2024年承德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9.71,比2023年上升0.61,基本稳定,生态质量为二类。11个县(市、区)中,营子区、兴隆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生态质量类别均为一类,其余均为二类,生态质量类别与2023年持平。
全市已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4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9处,总面积达到2923.16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分别占全省的34.1%和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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