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网格化管理
2025-05-06   10时28分 浏览次数:

6月1日起网格员全部上岗

本网讯(记者管陈子、李亚冰)为筑牢防汛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市积极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承德市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网格化管理工作措施》(简称《十二条措施》),全面推行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网格化管理,确保6月1日上汛后网格员全部到岗履职。

强化末端落实,构建网格化责任体系。《十二条措施》锚定责任明细化、组织高效化、管理精准化,以自然村落为单位,构建“一格一员一职责”网格化责任体系。网格员由村干部、村党员、村组长、村民代表、村综治员、村域内有关企业事业负责人等责任心强、作风过硬、有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水行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分工协作加强监管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村委会划定责任网格、选定网格员,实施定岗定位,落实包保责任。

立足任务需求,明细网格员工作职责。将网格员纳入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体系统一管理,明细“三掌握二负责一参加”工作职责。

“三掌握”即:掌握责任网格内转移人员清单、老弱病残孕幼特殊人员清单和人员往来动态调整情况并进行动态巡查,掌握灾害隐患区、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场所、转移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掌握老弱病残孕幼特殊人员包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二负责”即:负责向责任网格内人员发放防汛避险明白卡(纸)或避险指南,做好重点人员的学习指导;汛期内网格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预警信息和人员转移命令,负责组织责任网格内人员及时做好准备,并按要求立即组织转移,实时清点人员、做好安全提示,不落一户一人,安全转移到位,并及时报告转移情况。“一参加”即:参加本地区组织的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掌握避险转移要领,提升履职能力,做到程序清、组织快、效率高。

突出靶向施策,推进精准化规范管理。根据区域内自然村落地形地势、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立足小范围、小群体、顾得到、能响应,建立自然村落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每个自然村落视情况划分1到2个或2个以上责任网格,村域内企事业单位与住户分离、独立划设网格。在设立集中安置场所、避险场所的基础上,通过安全调查评估,分类分户采取人员居家避险不出屋、“户对户”结对帮扶、以村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增设临灾安置点等方式就地就近快速妥善转移安置转移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激励机制,统筹安排并缴纳网格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导检查,村民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网格员履职评价并落实激励等措施,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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