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51/2025-0087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秩序,保障无线电安全,3月14日,承德无线电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承德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为将此次专项行动落实到位,检查前,承德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明确了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和职责分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电子产品卖场、通讯器材市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区域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商户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所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是否销售“黑广播”“伪基站”、考试作弊器材、无线电信号干扰器、反无设备等非法设备情况。执法人员向商户介绍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相关规定,讲解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使用方法,并对商户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商户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河北省无线电管理规定》中有关使用和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相关规定。
在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中,共检查商户4家,抽查设备40余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40余份,检查发现个别商户存在未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以及新到货设备未及时更新备案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有效净化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了震慑作用。
下一步,承德局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加大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无线电波秩序,保障无线电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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