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5-0054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一)
2025-02-28   17时20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决定书日期

案名

相对人名称

违反法律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实施机关

1

承农(屠宰)罚202426

2025.2.26

李某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案

李某某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1.没收畜禽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

2.罚款。

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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