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全省共有4个县、区入选,我市兴隆县位列其中。
近年来,兴隆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打造京津周边生态高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路,初步形成了“山水皆景区、镇村皆景点、全域皆体验”的生态旅游发展格局,持续打造“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新风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兴隆县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2024年PM2.5 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浓度(37.7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常年保持在我省前列,2024年全县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其中5个达到Ⅰ类水质。推进实施营林造林、矿山披绿工程,2022—2024年,全县累计营造林14.24万亩,其中封山育林4万亩,人工造林0.54万亩,营林7万亩,退化林修复2.7万亩。兴隆县果树栽植面积超过100万亩,2024年农业产值达到35.1亿元,人均生态产品产值达到1.77万元。截至目前,该县共有60家山楂深加工企业,形成了居全国四大山楂加工产业集群之首的河北兴隆山楂深加工产业集群。2024年,全县生态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9.36亿元。
兴隆县先后获得“全国深呼吸小城100佳”“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中国最美丽县”“中国最具原生态景区”“中国避暑休闲百佳县”“京津冀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等多项殊荣。2019年11月14日,兴隆县成功获评全国第三批、河北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
下一步,兴隆县将抓住开展“两山”基地创建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和绿色发展转型,用优质的生态环境营造发展优势,形成绿色发展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努力建设成为河北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两山”经验。
来源 | 自然科
撰稿 | 王猛
编辑 | 高兴野
审核丨宣教中心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