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2025-3224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余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行政处罚公示
一、案件名称
余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二、处罚决定书文号
承林草罚决字〔2025〕第016号
三、案件情况
余某某于2023年11月-2024年9月在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白河南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区、五区道路施工时,超出审批范围,擅自改变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白河南村林地用途,林地面积3.44亩(0.2291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公益林。
四、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五、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45820.00元)。
六、处罚单位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七、处罚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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