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15/2025-32033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批次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工作,加强帮扶指导,强化提示督办,对4个符合条件的案件启动索赔。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6件,办结42件,办结率91%,赔偿金额5823.76万元。
为加快推进涉生态红线重点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具有赔偿义务的企业负责人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一级高级主办张自强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滦平县、双滦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辖区生态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的索赔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汇报。滦平县兆丰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市双滦鑫源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各自承担的生态修复工作及赔偿保障措施进行了表态发言。法规科工作人员对赔偿工作程序及重点注意事项进行了业务指导。张自强同志明确指出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努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现实需要,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事项,又被列为省委对市委深化改革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也是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考核任务,未按期办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将会导致全市办结率下降,直接影响全市考核结果。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帮扶指导,相关县(区)分局要大力督办推进,有关企业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完成磋商及赔偿协议签订工作,高质量办结。与此同时,要举一反三,注意总结经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全市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水平,自觉为全市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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