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4-2899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字(2024)第16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 (是)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024218号建议的答复
李紫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住宅小区2251个,面积7611万平方米,其中专业物业管理小区742个,面积6108万平方米,专业物业管理覆盖率80%;社区管理小区1509个,面积1503万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架构配套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局相继出台了《承德市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承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承德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承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印发了《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对物业党建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服务好、信用评价等级优的企业设立加分值,强化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的应用。
二是强化服务项目考核和企业信用评价。指导县(市、区)成立考核机构、制定考核细则,以业主满意度为落脚点,采取线上、线下评价方式开展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每年6月底前,对市不低于50%的项目进行抽检,11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在政府官网等予以公布;按照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目前,全市共录入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375家,并开展了相关信用评价。对于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企业,加强工作督导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抽取频次,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维护物业行业的良性竞争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行业排查整治。按照省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重点排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电梯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收取物业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未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以及业主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与收益情况;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相关资料和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组织全市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检查125次,出动检查人员306人次,检查住宅物业项目231个,查处物业服务项目93个,涉及物业企业71家,涉及移交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违法线索1个。
四是组织物业管理行业培训。2024年5月,我局通过线下培训、现场教学、先学后考的方式,以《民法典》编纂修改的相关民法内容、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电梯事故与管理风险防范、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中的风险防控、物业服务安全责任、业主欠费与收缴费等案例为重点,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200多人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能力,规范从业人员服务素质。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物业排查整治工作,对业主投诉多、反响强烈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二是指导县市区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根据实际需要适时通报相关情况;三是结合今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相关改造内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6日
领导签发:黄大衡
联系人及电话:林玉春 2025355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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