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24-2806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32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29   16时42分 浏览次数: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0332号提案的答复

 

李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2年11月30日国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进行了修订,同时因《承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到时效,为加强网约车行业规范管理,统筹兼顾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夯实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对《承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同时我局赴石家庄、保定、邯郸、沧州、廊坊、秦皇岛、衡水等市,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对网约车合规化发展、平台规范管理、出租市场整治等进行调研,为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提供借鉴。

待《办法》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稳妥推进网约车发展工作,优化许可工作流程,规范发展网约车平台和车辆,进一步加强网约车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出租车市场安全稳定,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为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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