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4-2802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决定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0号)要求,我局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根据起草实施单位提出的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的清理意见和建议,经法规科法制审核,我局决定,对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见附件1),对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修改计划(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 予以保留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单位:市住建(保留5件) | ||
1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承市建发〔2012〕122号 |
2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德市公安局、承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协作机制的通知》 | 承市建发〔2022〕46号 |
3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数据与政务服务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承德供电公司关于印发《承德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承市建发〔2024〕10号 |
4 | 关于印发《承德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通知 | 承市建发〔2013〕125号 |
5 | 《承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承市建发〔2023〕20号 |
附件2
列入修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单位:市住建(拟修改1件) | ||
1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承市建发〔2012〕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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