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24-28039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市安办字〔2024〕74号
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营房铅锌银矿
“8·19”冒顶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8月19日,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营房铅锌银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外包施工单位洛阳市宇航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驻该矿项目部1名工作人员在井下排险作业时,巷道顶部浮石冒落将其腿部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风险辨识管控措施不落实,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级各相关部门、各非煤矿山
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要针对非煤矿山各类事故特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风险研判,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持非煤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围绕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对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风险不排除不生产;要结合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防汛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关注冒顶片帮、透水、中毒窒息、坍塌、高处坠落等矿山事故,立即开展一次非煤地下矿山顶板检查行动,特别是顶板、水害等灾害严重矿井,要紧盯不放,对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到位的,要坚决停下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加强现场管理,立即开展一次顶板排查整治行动;要根据围岩岩性、构造、力学特征等实际条件,科学制定支护措施;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加强检撬和围岩观测,特别是在遇顶板破碎、淋水、地质构造带及应力集中区等复杂地段,必须加强地质预测预报;结合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查明顶帮岩石性质和地质构造,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冒险作业,解决杜绝“三违”作业行为。
四、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剖析问题根源,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并按照程序对相关矿山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任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外包施工管理和“三违”作业行为等,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真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及时将通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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