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4-288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住建领域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2024-08-17   10时11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住建领域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事项备注
法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第一责任层级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检查《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3号公布,2007年4月22日修正,2020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正,2023年1月20日修改)第六条、第七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2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检查《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9日修订)第五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3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公布,2015年5月4日修正)第五条、第三十七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4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
正,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第三项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5对建筑业企业是否符合资质许可条件和从事建筑活动的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公布,2019年2月15日修正)第三条第二款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5号公布,2018年12月22日修正)全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公布,2021年3月30日修正)第十一条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6对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公布,2018年9月19日修正)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公布,2013年3月11日修正)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公布,2013年3月11日修正)第六条第二款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7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条件)的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2015年1月22日修正)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8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检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2018年12月22日修正)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9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条件和从事工程检测活动的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公布)第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0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许可条件及其安全生产活动的检查《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2〕第1号公布,2010年11月30日修正)第四条、第五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1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检查《河北省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省政府令〔2001〕第17号公布,2010年7月30日修正)第四条第二款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2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2017年10月7日第一次修订,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第二条、第十六条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3对建设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工程质量法定义务情况的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四条、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公布,2000年6月30日施行)第五条第二款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4对建设类注册人员注册、执业活动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公布,2008年3月15日施行)第五条《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第四条第二款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公布,2016年9月13日修正)第五条第二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2016年9月13日修正)第四条第二款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公布,2020年2月19日修正)第二十三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公布,2016年9月13日修正)第四条第二款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5对民用建筑节能检查《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四条、第十一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6对绿色建筑活动的检查《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30日修正)第五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7对装配式建筑的检查《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30日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8对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的检查《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第14号公布,2019年12月28日修正,2023 年 1 月 20 日第二次修正)第四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19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事项的检查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2020年5月1日施行)第三十九条;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20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二十九条;2、《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号公布,2020年4月1日施行)第五条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市级
行政许可事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市级、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