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4-3141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4099号建议的答复
2024-08-16   11时45分 浏览次数:

武学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撂荒严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

近年来,承德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强撂荒地监测监管,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摸清撂荒地底数,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施策,强化政策扶持,统筹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改善撂荒地耕作条件,提升耕地地力,增强撂荒地生产能力。

一是强化排查整治。近年来,按照省厅要求,我市每年组织撂荒地排查工作。我局配合省厅,采取卫星遥感、航测等现代技术手段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范围内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地、村集体耕地及国营农场耕地进行排查,摸清撂荒地底数。国家和省对撂荒地块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及时发送撂荒地图斑到市县乡村,各级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力争发现一块、整治一块,利用一块、销账一块。

二是建立巡查机制。按照省厅要求,我市“撂荒地”纳入村级网格员常态巡查主要内容,要求网格员主动对耕地撂荒行为,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撂荒行为开展巡查,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分片巡查、包干负责的撂荒耕地巡查机制,畅通耕地撂荒线索受理渠道。抓住农事关键季节,加大撂荒地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复耕,力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季节性撂荒、短期撂荒(1年以内)、长期撂荒(2年以上)、零星撂荒、闲置、荒芜耕地地块分别建立台帐,及时更新、完善撂荒地利用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已销账撂荒地,加强跟踪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新增撂荒地,要求县区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复耕复种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尽快复耕复种。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监管,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乡村两委基层组织作用,明确各级责任,加强对本区域耕地撂荒情况动态监测。我们抓住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们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实地督导、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五是管控土地流转。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积极健全完善土地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承包地流转用途管制,规范流转行为,强化管理服务,鼓励承包地优先向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流转。加大力度,加快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土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采取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等方式遏制耕地撂荒或统一复耕复种撂荒地。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您提出的“粮价不涨”、“没有规模化产业造成劳动力短缺”等原因造成土地撂荒现象,我们拟采取以下举措推动解决。

加强撂荒地复耕政策扶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撂荒地复耕支持政策,强化政策导向,支持农民复耕撂荒地。完善补贴机制,切实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的撂荒土地,复耕复种后符合耕地条件的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对丘陵地区撂荒地恢复粮食生产的优先给予补助;加强对撂荒地种粮的政策支持,优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流转撂荒地种粮给予补助。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相关内容,探索推广扣除撂荒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评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资格、纳入信用体系等,坚决遏制耕地撂荒,建立防止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标准。完善保险政策,逐步扩大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在隆化县开展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经验成型后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积极争取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优先向撂荒地复种地块倾斜,提升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创业扶持,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撂荒地多是山区坡地或细碎地块,肥力较差,设施条件落后。恢复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后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施用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奖补措施,对撂荒地开展地力培肥,确保1年后地力恢复到正常水平。改善耕作条件,对撂荒地开展土地整治和设施配套,实施耕地宜机化改造,方便农户耕种。对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列入年度实施计划,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能力。配套农机装备,依托省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项目,加快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引进筛选适宜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特色农机装备,强化农机农艺融合,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三是加快撂荒地规模化经营。对因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造成耕地撂荒地的,引导加快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引导撂荒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出租(转包)、入股、互换等方式开展土地流转,减少土地撂荒现象,确保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全面推广使用统一制式土地流转合同,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规范土地流转双方权利义务。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经营权受让方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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