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4-3141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4026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23   11时43分 浏览次数:

李好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建设、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培树土地流转主体及典型等方面为抓手,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195.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45.5%。一是严格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推广使用河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式样)和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双方当事人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坚决防止和遏制农户之间私下流转、口头流转行为的发生。制定印发《承德市盘活农村资源创新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水平。二是着力强化土地经营权管理与服务。强化对流转合同的备案管理,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准确记载流转情况。持续加强对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监管,不断健全完善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强化农村承包地信息跟踪调查和日常变更,全面及时掌握承包地变化信息,推进承包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三是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与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作用,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农业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形成土地承包信访矛盾预防化解长效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信访问题化解在当地。四是巩固拓展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成果。围场、丰宁、平泉、滦平、隆化五县市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省级试点,以“地押云贷”为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19笔,投放贷款金额930万元调动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土地流转,大力推广“抵押登记+农权贷”、“土地托管+裕农通”等业务,探索走出一条“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为民服务新路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激发内在活力,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指导县(市、区)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明确一次性流转土地50亩以上或累计流转土地100亩以上行为必须入场进行交易鉴证,对私下流转行为不予认可并取消其在相关领域享受优惠政策的权利,最大限度保障农民自身权益。二是优化流通服务平台,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切实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验证等标准化服务。建立健全民事协商、村级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对有据可依的矛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对没有明确证据的,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平等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三是出台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动态监管,防止工商企业土地流转后中途“跑路”“跳车”。四是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各乡镇虽然成立了农经综合服务中心,但其他基层事务也一同归入其中,农经力量不但没有得到充实,反而存在弱化趋势,导致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建议成立专门的农经机构,落实部门编制,充实人员力量,真正实现事有专人管、专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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