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751 | 主题分类: 民政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王延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要求加快建立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按照《河北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强化村(居)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全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基层政府责任,通过精准探访、精细关爱,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出台《承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明确了特困人员范围、享受救助内容及相关政策衔接等多项内容,有力提高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能力。二是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设施水平。自2019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设施改造提升,目前12所特困供养机构均已完成改造提升,切实提升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水平,缓解了农村留守老年人照料缺失的困难。三是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为破解农村养老难的问题,加快现有农村互助幸福院转型升级改造,2020年确定改造提升任务30家,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全面提升了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三)实施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提升。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承德市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整合资源力量,采取家庭照护、邻里照护、集中照护和社会服务等方式,为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服务,有力的助力了脱贫攻坚。二是保障集中供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有集中供养需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将120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机构供养,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每一名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情况、每一家供养机构管理服务和运维经费落实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四)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要求,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在试点地区建成以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中枢、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村级互助服务设施为基础的系统融合、分层分类、可持续运行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乡镇层面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74个,覆盖率达67%;村级层面,在760个行政村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覆盖1140个行政村,覆盖率82%。今年,拟定兴隆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为试点,全面加速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健全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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