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74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蔡彦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程中,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举措,努力提高改造质量和改造效果。2024年,计划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4个,改造面积49.08万平方米,涉及3877户,计划投资1.42亿元。
一是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承德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推进、督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建立市级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类指导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招投标、质量安全、违建拆除、飞线治理等事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二是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实施综合改造。2024年凡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全部实施综合改造,采取“先做减法、后做加法”、“必改项目+选改项目”方式,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为重点,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纳入改造范围。
三是提高项目改造方案编制质量。坚持采取“一征询、三公示”做法,围绕“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广泛征询业主意见,在征求80%以上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并将征询意见结果、改造方案等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
四是落实改造方案会审备案制度。印发《承德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备案会审办法》,组建承德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会审专家库。目前,已经完成全市34个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会审备案工作。
五是完善后期管理。为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按着建管并重,注重长效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后期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得到长效管理,居住品质得到提升。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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