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74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683号建议的答复
2024-05-28   17时24分 浏览次数:

    段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和短期目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承德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务,和省、市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清欠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协调调度,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推进清欠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清欠工作专班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工信、财政、国资委为副组长单位,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防范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协调小组;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成立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分管县(市、区)长为副组长,工信(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为成员的清欠工作专班,构建形成了全市抓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负总责,市财政牵头负责市本级政府拖欠账款、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所属国有企业拖欠账款,各有关行业部门和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做好本领域拖欠化解工作,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是畅通投诉渠道立市县投诉线索举报电话,印发了《承德市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处理实施方案》,对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行为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进行了规范,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加强协调督导强力推动落实一是摸清欠款底数。开展了防范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行动方案”步骤,每年年初对我市各县(市、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台账,为全面推动清欠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参考,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决策依据。是完善督导机制按照承德市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将清欠工作纳入市督考办督查省市重点工作范围,明确了督查重点,对清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及时下达督办函、提示函,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等方式,2023年约谈2个县区、2个拖欠主体,全面推动清欠工作开展。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建立“一交、二督、三约谈、四问责”工作机制,对未完成清欠任务、清欠进度较慢和投诉举报事项未处理到位的,及时下发督办函跟踪督办落实。2023年先后召开2次专题调度会,30余项拖欠事项进行督办,会同省减负办督察组到滦平等重点县区进行实地督导,推动问题妥善处理。四是协调齐抓共管。将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列入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连续两年与市营商办共同制定印发“专项整治”、“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向市信用每季推送办理情况,落实定期通报、信息共享等制度,共同推动清欠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坚持依法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涉及清欠工作有关规定,列为中小企业培训中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宣讲,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尽职清欠和企业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法规意识。二是严格项目审批和管理。制定出台《承德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管理办法》《承德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实施细则》严格审核资金来源和筹资方案,严控项目规模预算,政府项目建设资金依法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批准的资金来源和筹资方案,积极筹措落实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对没有明确足额预算安排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审批,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予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三是指导落实强制披露制度。按照省减负办提示,向机关、事业单位致函,提醒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公开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与市信用办建立联动机制,每季推送全市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办理情况。财政部门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对整治不到位、问题处置不及时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四是加强各部门协同协作。定期向市法院执行局推送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企业账款线索,加快涉企案件办理进程;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转交给人社部门加快办理;与人社部门共同推动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而引起的拖欠农民工资线索,做到及时解决、及时答复。

、下步工作安排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改进不足,以更大的责任担当,更细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市清欠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按省方案,我市制定了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主要任务。现工信部正在征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意见,下一步要结合新出台的“分工方案”和“支付条例”修订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各级主动做好清欠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

(二)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严格落实《2024年承德市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强化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导对照责任分工进行排查摸底,建立明细台账,突出无分歧欠款实质性清偿,做到应清尽清,推动清欠工作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法制清欠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与市营商办、市信用办等部门的协同,充分利用定期通报、公开曝光、纳入失信体系等方式,依法依规治理拖欠。

(四)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开工前资金落实到位、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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