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74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檀会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投公司转型力度推动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有两家城投公司,承德市房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城投公司自2018年委托给市国控集团进行日常监管。委托代管以来,两家公司依托自身优势,积极探索转型和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家城投公司业务基本延续前期工作,其中:市房投公司承接了承德市2016-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相关业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主要是做好到期债务催缴相关工作;市城建投公司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前期完成了承德双滦区棚改项目、承德技师学院扩建项目债务清偿,承接的热电联供管网项目融资项目已完工且运转正常,近期主要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公司的运营管理及相关项目项下债务的清偿工作。后续将着重探索转型和发展。
一是明晰职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承德市两家城投公司实际情况,与上级部门密切沟通,经审核备案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各项业务有序推进。
二是借助产业优势,推动共建发展。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充分借助承德域内产业优势,探索合作发展的模式。在前期完成承德双滦区棚改项目、承德技师学院扩建项目债务清偿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公司运营管理工作,充分考虑因政策受限无法开展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适时谋划新的投资项目,探索推进转型升级,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监测。按照对监管企业的要求,对两家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严格做好事前论证把关、事中动态管理、事后效果评估,有效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实施“负债压降”集中攻坚,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将负债率列入企业业绩考核重要指标,压实减亏扭亏责任,实现企业负债总额、负债率“双下降”。
四是坚持规范运作,倡导效益优先。认真贯彻执行《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和《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企业投融资的各项规定。合理控制投融资规模,严控投融资风险。对照《承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禁止投资项目清单》,开展对以前年度重大投资项目的对照自查,避免无效低效投融资行为,同时逐步缩减存量债务。
五是整合资源,探索多层次平台搭建模式。以国资布局优势与趋势为导向,以服务国资系统发展动能塑造为目标,探索搭建产融结合型平台,发挥推动转型发展、结构调整、金融服务等作用,在保证债务清偿的情况下,探索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服务等方面的业务。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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