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741 |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曹春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闲置学校幼儿园改建为养老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承德市目前共有养老机构124家,其中,公办机构35家,社会办及公办民营机构89家。每个县(市、区)均建有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47个,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67.74%,以整合改造等方式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幸福点1315个,服务覆盖70%以上行政村。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承接能力和水平,为机构提供建设、运营补贴,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以评促优,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二、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省市已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助餐设施、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改建、扩建的补助补贴力度。各县(市、区)在利用闲置幼儿园等房产改建养老服务设施上也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效节约资源,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
(一)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为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对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利用自有产权房屋改建或租赁闲置资产改造的提供全日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改建的每张床位35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租赁改造的每张床位15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对符合相关标准的,社会资本投资新建、自有产权房屋改建、租赁房屋开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自有房产改建的补贴30万元,租赁房屋开办的补贴15万元。
(三)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补贴。为支持农村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对由乡镇或村委会组织新建、利用集体房产改建或租赁开办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改建或租赁的补贴1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认真对您的意见建议进行吸收和采纳,盘活学校幼儿园等闲置资源,继续落实好鼓励支持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系列政策,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满足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需求。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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