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74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梅春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住宅小区2251个,面积7611万平方米,其中专业物业管理小区742个,面积6108万平方米,专业物业管理覆盖率80%;社区管理小区1509个,面积1503万平方米。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73家,物业从业人员8641人。物业费平均收缴率65%。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条例配套政策
2022年9月《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为贯彻落实好《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政策支持,2023年我局出台了《<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承德市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承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同时,制定了《承德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待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新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后联合印发执行。
(二)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2023年物业行业重点工作是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服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隐患、维修资金使用等物业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行为。通过制定方案、整改提升、满意度测评、学习观摩、巩固提升等工作共创建标准化物业服务项目18个,为下一步全市标准化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排查整治工作
2023年3至10月份开展了全市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项目资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捆绑收取物业费、未公示公开相关信息、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占用业主部位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023年,排查物业项目691个,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8件,开展检查295次,出动检查763人次,排查物业企业335家,物业小区、物业企业排查覆盖率为100%。其中,查处物业项目254个,占物业项目总数36%;查处物业企业183家,占物业企业总数26%,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限期予以整改,其中移交相关部门处罚1个。
(四)加强安全防范,消除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
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生产管理,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小区配电设施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小区防汛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全市691个物业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轮,重点对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防范职责情况,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以及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公共区域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住宅物业小区重大安全隐患事故专项整治1轮,排查重点包括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特种设备、防汛、有限空间作业、装饰装修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开展防汛检查工作。
(五)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按照省住建厅《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完成了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全市共录入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340家,开展物业信用评价276家。依据信用评价分级(A、B、C、D四个等级)情况,对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在物业服务投标评审评分的资信部分适当给予加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得参与物业服务投标。对于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企业,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抽取频次,通过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维护物业行业的良性竞争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
结合2023年物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巩固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成果,按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要求,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抓好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信息公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秩序环境、安全生产、日常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物业企业服务理念,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标准。
(二)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按照《承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系统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辖区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工作,做到应录尽录,通过政府网站等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定结果进行公布。
(三)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按照《承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指导县(市)、区住建局,强化属地协调联动,进一步发挥属地基层治理优势,建立属地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监督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和工作水平。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导县市区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做好问题的整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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