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28717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孙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管理电单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不断增多,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持续增高。为更好地规范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降低、电动车行车秩序明显改善”为总体目标,以宣传先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为工作模式,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严格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为切实降低市城区电动车违法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影响,承德市公安局将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及道路交通特点,制定了《承德市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方案中要求各交警部门采用观看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打小黄旗(同一位置10分钟内两张照片)、微信发朋友圈集攒等多种方式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自觉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采取“眼尖、腿勤、嘴快”的工作方式,高峰时段密切关注留意辖区各自路口电动车违法情况,平峰时段加强电动车违法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一旦发现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安装遮阳伞等突出违法行为立即上前指正并教育,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电动车违法人则进行严厉处罚,切实将警告、查处等管控手段融入到日常交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治行动成效,让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承德市公安局每月同步开展头盔佩戴视频巡查工作。通过备案视频路口对全市各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头盔的佩戴情况进行视频巡查。每月巡查六次,其中二次为固定巡查,四次为随机巡查,对头盔佩戴较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要求交警大队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进行纠正,切实提高广大百姓对头盔佩戴的重视。
划分非机动车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道路大小、交通流量及设计车速等因素,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充分利用现有路况,在保障机动车顺畅通行,不造成交通拥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划分出充足合理的非机动车道。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如果在没有划线的情况下,主要依据道路宽度来判断,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6米以下,不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二是6-10米,道路两侧1.5米为非机动车道;三是10-14米,道路中间7米为机动车道,两侧剩下的是非机动车道;四是14米以上,道路两侧3.5米为非机动车道。
为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性,降低助力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我市创新宣教方式,采用“网上播放宣传片、网下民警进社区”的方式,帮助市民形成文明交通意识,着力引导市民改变消费观念,逐步降低市民对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的需求和购买欲望,标本兼治,改善我市交通环境。制作了一部名为《电动车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的短片,在官方网站—燕赵交管网上可以点击观看。短片的内容是暑期我市发生的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电子监控视频,以及日常采集的助力车、电动车不文明交通现象,短片直观的展示了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现场,同时在公开了因驾驶摩托车、助力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包括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和事故处理情况等)。通过这种方式把教训血淋淋的摆在市民眼前,让市民能感同身受的体会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和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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