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人来电反映:双桥区福地华园小区1期底商门前,长期有商户在停车位私自设立警示桩,影响附近居民停车及行车安全。要求:禁止商户私自设立警示桩。
办理单位:双桥区政府
办理意见:双桥区政府回复,2024年5月24日10时左右,桥东中队到达现场核实,已将商户门前私设的警示桩拆除,并告知商家禁止占用公共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