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赵可会,通讯员李野)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落实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含京津冀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提高为:在职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93%、90%、85%,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96%、93%、88%。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96%。
据了解,在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上,我市对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统一进行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参保人可申报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统一并且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门诊慢性病25种,具体包括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高血压3级、糖尿病(并发症)、脑血管病后遗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慢性肾炎、病毒性肝炎(慢性乙型、丙型肝炎除外)、肾病综合征、帕金森病、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骨髓纤维化、脊髓空洞、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结核病、精神病、大骨节病、克山病、艾滋病、癫痫;门诊特殊病13种,具体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肺动脉高压。市民申报门诊慢(特)病渠道非常便捷,微信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即时申报,且由医院专家认定通过后即刻享受待遇。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支气管哮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我市还进一步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提高为:顺产20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提高为:顺产1000元、难产1500元、剖宫产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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