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4/2024-28816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关于双滦区阿不岛梦幻王国儿童室内娱乐室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案件的行政处罚
2024-10-22   09时26分 浏览次数:


一、案件名称

双滦区阿不岛梦幻王国儿童室内娱乐室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二、案件情况

2024年9月19日9时40分时,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双滦区秀水大街宜家旺二层儿童娱乐区2001-2005、2018、2027-2028、2093、2006、2007、2031商位的双滦区阿不岛梦幻王国儿童室内娱乐室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有奖经营活动所用的彩票和奖品进行了拍照取证,并通知当事人到本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2024年9月24日,经批准予以立案。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现场检查取证照片2张,证明:2024年9月19日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二:张勇身份证复印件1份,双滦区阿不岛梦幻王国儿童室内娱乐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真实有效;

证据三: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共3页,证明:经营者张勇的双滦区阿不岛梦幻王国儿童室内娱乐室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证据四:双滦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复函1份,证明:经营者张勇的双滦区阿不岛梦幻王国儿童室内娱乐室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双滦区阿不岛梦幻王国儿童室内娱乐室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你(单位)改正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行为,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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