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禁止使用容易蒙蔽消费者眼睛的“生鲜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新规的宣传,督促经营者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图为市民在超市购买生鲜食品。
本网记者 李国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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