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4-001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2023〕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1-05   15时20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关于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2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全市功能性定位、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简政放权,确保放权工作合法合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落地,按照县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将发展亟需的市级审批权限依法直接或委托下放县级实施,赋予县域更大发展自主权。根据开发区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产业重点等,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依法赋予开发区市级审批权限,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和水平。

主要任务

(一)动态调整放权储备清单。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能放则放、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依据《承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承市政办2023〕2号),除涉及重大安全、近年没有办件量及不宜或依法不能下放的事项外,其余全部纳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放权储备清单》(以下简称《放权储备清单》),现予以公布。市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需调整清单时,应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放权储备清单》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按需开展放权评估论证。对纳入《放权储备清单》中的事项,市有关部门需调整事项审批层级的,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县级具备产业发展基础和承接能力的,提出用权需求清单,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针对放权需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召开部门座谈会、组织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论证事项下放的政策风险,以及承接部门产业发展需求和实际承接能力,确定下放事项、承接部门、下放方式,明确监管责任,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

(三)组织放权事项衔接落实。放权事项达成一致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放权通知。承接部门要在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承接工作方案,并及时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编制公开办事指南。承接部门自放权通知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衔接。市有关部门要提前开展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步移交制式证照、资料表单、操作规程等,开放共享专家库资源;涉及审批系统的,要协助开通审批权限,配置审批账号等;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要设定过渡期,过渡期内市有关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协助承接部门实施。

(四)做好放权事项跟踪问效。承接部门要在放权通知印发6个月内对承接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分析,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放权回收机制,对县级承接不住或出现违法违规审批的事项撤销放权。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简政放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放权环节,推动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持续转变服务理念,加强政策研究,提升服务效能,创新工作举措,持续跟踪评估,以高质量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统筹推进全市简政放权工作。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承接部门,加强下放事项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管督导。委托下放的事项,要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范围及权利义务。承接部门要健全配套制度,明确承接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事项,不得将承接事项再次委托实施。

(三)加强审管衔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施监管,对下放的事项,逐项明确实施部门、监管部门、规则标准、具体监管措施等要素。委托下放的事项,依法履行委托手续,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下放事项履职到位。承接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审批监管信息实时双向共享,做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杜绝监管“真空”。

 

附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放权储备


 承市政办(2023)4号(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主力全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xls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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