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8/2024-0024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对原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本指南。我中心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2、法规文件。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办事流程及业务指南。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通知、公告、公示。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依据、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77号瀚明大厦2层
联系电话:0314-2297100
传真号码:0314-2297236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需提供书面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的内容和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受理意见;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314-2297023
通信地址: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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