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8/2024-0019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0   09时21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要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政策要求,以四个专项提升行动(安全提升、效益提升、服务提升、素质提升)为抓手,以“控风险、保安全,增效益、促发展,强服务、惠民生”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推进,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组织机构建设

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各科室配合落实,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地促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范围,规范了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加强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建设搭建了“两个平台”。高标准建设“8+3”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8”即是八大服务渠道,包括微信、微博、短信、门户网站、自助终端、“12329”客服热线、网上服务大厅、“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3”是三大拓展渠道,包括支付宝市民中心、冀时办APP、“满意承德”手机客户端。信息查询、账户设立、个人封存等51项业务可实现网上办理,“7×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业务网办率达到95.34%。退休提取、租房提取、公积金汇补缴等13个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还清证明在个人网厅上自助打印和电子签章。做优政策“杠杆”。贷款方面,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比例分别降低至20%和30%,单、双缴存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8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到100万。政策的调整刺激了群众贷款消费,个贷率达到62.51%,个贷逾期率万分之1.23,远低于万分之4的上线提取方面,按照“提取优先于贷款、租房优先于购房”原则,租房提取频次由一年调整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每人每次不超3000元,多孩家庭3500元,为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3年,我中心无针对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等方面不断推进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和提高。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方面还需要更加完善;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形式上还需进一步多样、在时效上还需进一步快捷。

2024年,我中心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公积金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进一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根据公积金管理新要求,围绕年度公积金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使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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