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26/2023-3120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仲裁委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进一步优化仲裁员结构,满足多层次、多领域案件需求,应对持续增长的案件数量,承德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特向社会公开增聘第二届承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将增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聘条件
(一)熟悉《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实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勤勉高效、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意识;
(三)遵守本委《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和本委的相关规定;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记录;
(五)身体健康且有保证从事仲裁工作的时间,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特殊情况除外。
二、申请方式
(一)符合上述条件,自愿申请担任本委仲裁员的人士请按要求填写《承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申请时需附下列材料(纸质版):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官任职满八年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符合仲裁员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证件照片。
(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注:如未能通过本委仲裁员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委将严格保密。
三、申请时间
2023年9月15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依莲
联系电话:0314-2051842
邮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行政中心东楼718
附件:
承德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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