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23-31520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2023-09-18   14时29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满足承德大气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列入市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成立了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历时八个月,市生态环境局多次深入到重点部门、重点县区政府、基层单位等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听取了社会各方对大气立法的建议意见;收集了全国各地大气立法相关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并多次与省内其他地市进行沟通、学习和借鉴;同时,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指导立法起草工作。

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条例(草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参考和借鉴了其他省、市已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针对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将多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在“重点源大气污染、面源大气污染、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符合上位法规定,体现了承德特色。《条例(草案)》立法宗旨明确,立法依据较为充分,立法内容相对完整,《条例(草案)》文本体例结构基本合理,框架结构简练,立法条件基本成熟。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市人大提出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工委、法制委按照时序进度推动《条例(草案)》通过二次审议。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