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3-3239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2023-09-15   15时19分 浏览次数: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217号提案的答复

 

管文军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管、改善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省住建厅《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完成了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全市共录入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320家,物业管理区域661个。利用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信用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在信用信息的使用方面,制定了《<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规定对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确定为守信激励对象的,在物业服务投标评审评分的资信部分适当给予加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得参与物业服务投标。

(三)开展物业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根据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电梯等设施维护、物业费收取,明码标价和公开公示制度,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 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全市共排查物业项目724个,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0件,排查物业企业350家。发现问题11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现场整改9个;查处物业项目92个,查处物业企业85家。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结合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年度信访量大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录入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及时、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企业列入必查范围。共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70家,共排查发现问题企业9家,全部完成整改。

(五)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了对维修资金管理自查工作。对存在的开发商挤占维修资金问题,未实现增值收益、维修资金历史数据不完整问题,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启用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市中心区的维修资金的帐目管理统一纳入局财务科统一记账管理。

(六)组织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了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展了物业服务区域防汛巡查检查,把地下车库、电梯做为重点部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和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月报制度得到很好落实,制定了《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从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电梯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高空坠物防范、疫情防控6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全市物业服务区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以解决物业行业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目标,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和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工作,强化行业监管,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创造宜居、方便、舒心的小区居住环境。

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政策完善工作。一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贯彻落实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二是建立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机制。年内出台《承德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落实属地政府对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责任,强化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监管职责,将街道社区对辖区物业服务项目评价做为项目考核内容;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年内完成制定《承德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修订完善《承德市中心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承德市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配合市发改委做好《承德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工作

(二)创建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小区,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2023年全市明确参与创建活动的物业服务项目18个。通过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实现企业管理标准合同文本标准化公开公示标准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标准化服务内容标准化和设施设备维护标准化。

(三)加大物业服务监管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全面取消后,国家和省要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新型监管体制。一方面,要完善信用档案管理,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活动的企业,都要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参加评定管理。属地街道要做好监督,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报送所在地住建部门,住建部门调查认定属实的,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另一方面,要使用好信用评定结果,在前期物业投标中可以对信用等级设立加分值,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级、B级的,给予加分。

二是开展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市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对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相差资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将物业费收取与电梯卡和门禁卡正常使用捆绑,强制收取物业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物业服务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拒绝整改的,移交相关部门依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对物业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坚决进行打击查处,巩固整治成果,把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引向深入。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过随机方式进行抽取物业服务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或线索移交工作。

(四)加强安全防范,消除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消除住宅小区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小区配电设施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小区防汛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小区物业管理薄弱环节,会同本级公安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升物业小区消防防范能力水平。一是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安字〔2022〕10号),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引导居民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停放充电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二是抓好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整治重点是物业服务区域相关消防基础设施运转是否良好,消防中控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双人值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否正常供水等;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对隐患问题是否及时消除整改;三是强化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要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0〕117号)要求,重点整治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要坚决依法查处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区)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着力加大督办整改和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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