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23-3107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23190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28   11时35分 浏览次数:

 

王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建议后,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研究相关政策,并了解其他地市相关政策情况。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上级政策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允许和鼓励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二、其他地市政策情况。目前,我省张家口、衡水、唐山、廊坊、石家庄市建立并实施了丧葬补助金制度。

三、我市的基本情况。近五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累计死亡115315人,年平均死亡23063人;其中四个区年平均死亡1618人,八个县年平均死亡21445人。测算每年共需财政资金3211.07万元。

四、我局所做的主要工作。近期省人社厅召开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省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梁存鑫对我省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方面工作进行了发言,一是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我省只有部分市在本地范围内建立了这一制度。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是实现制度公平统一的要求,在省出台统一办法前,鼓励有条件的市在本地区先行探索,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制度建立。我局按照省厅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研究测算,提出了五条意见建议并进行专题研究,财政局建议由市人社局按照规定要求,结合我市财力状况,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和财政部门沟通,并把您的建议向省厅反映,建议统一出台政策。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810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