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3-3198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长城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3-08-18   12时11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长城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3年8月16日由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市政规字〔2023〕3号)印发,现对其制定背景及依据、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3年7月13日,市人大召开了全市长城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长城保护条例》《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的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长城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水平,树国副市长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长城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等实际特点,制定了《承德市长城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大部分,现将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明确了我市长城保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阐述了提高我市长城保护利用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提出了“突出重点,科学规划”、“ 预防为主,原状保护”、“ 公益优先,规范利用”三个方面工作方针,为我市长城保护利用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三)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3年底和2030年底,关于“落实长城保护主体责任”、“惠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目标。旨在让长城保护利用成果更好地惠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融入百姓生活,使长城精神得到广泛宣传,充分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化自信”。

(四)重点任务。明确了在“强化长城保护基础工作”、“ 全面落实长城保护责任”、“ 健全长城保护机构队伍”、“ 加强长城巡查检查工作”、“ 规范长城保护工程管理”、“ 统筹协调城乡建设与长城保护的关系”、“ 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以及“提升长城研究阐释水平”等8方面的重点任务,通过实施具体举措,推动我市长城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五)保障措施。为确保我市长城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广泛宣传引导等五方面具体措施,全力推进《承德市长城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2023年8月22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长城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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